以土地綜合整治提升耕地生產能力
農為邦本,本固邦寧。耕地是農業發展的根基,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18億畝耕地必須實至名歸,農田就是農田,而且必須是良田。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實現補充耕地產能與所占耕地相當。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的趕考路上,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更加科學地開展土地綜合整治,提升耕地生產能力,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科學開展土地綜合整治,要加強黨政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土地綜合整治涉及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等多個部門,直接關系農民的切身利益,要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充分調動社會資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形成保護耕地合力。同時各地政府應全面推行田長制,組織開展退“林”還耕、退“園”還耕以及耕地撂荒治理等專項行動,可與土地綜合整治有機結合,并統籌處理好地方與全局、經濟利益與國家安全、當下與長遠這三對主要矛盾。退“林”還耕中的“林”、退“園”還耕中的“園”,主要是指“二調”時候是耕地,三調變為園地或林地的這一部分恢復類屬性用地。
科學開展土地綜合整治,要更加注重科學規劃,統籌工作整體布局。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宜耕后備資源開發、耕地提質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等項目補充耕地的潛力,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鹽堿地等后備資源適度有序開發為耕地,多途徑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選址應以統籌解決農村耕地碎片化、空間布局無序化、土地資源利用低效化等問題為出發點,以打造項目區域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為落腳點。應不斷拓寬補充耕地資金渠道,規范引導社會資本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單位等參與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此外,項目實施必須順應鄉村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當地特色、資源稟賦,統籌考慮土地制度改革、生態文明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及產業發展等因素,確保新增耕地能夠永續利用。
科學開展土地綜合整治,還應嚴格監管與檢查,強化跟蹤考核。一是嚴格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管理。建立土地綜合整治立項、實施、驗收、管護全程監管機制。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擬用于耕地占補平衡的新增耕地,報備入庫前,要嚴格核定,確保新增耕地真實可信、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二是嚴格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抽查。不定期對已完成的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內外業抽查,必要時選取地塊進行土壤取樣檢測,鞏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三是加強監管與檢查結果的應用。將土地綜合整治監管與檢查有關情況納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日常考核,對成效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典型案例推廣學習,形成激勵機制。
作者介紹:廣西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
來源:廣西自然資源公眾號
最后更新:2022-03-10 09:18:41